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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青年问(五十八):不要用一个精神残疾的人为你的逻辑背书

2017-02-20 曹林 南航徐川


写在前面:武汉极端凶杀案件发生,一直没有发声。除了太过残忍,不可理喻,主要是因为我坚信这是个案。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讨论规则、人性、修养甚至指责社会和体制统统都没有意义。我爸昨晚问我是不是教育出了问题,我非常坚决地否定这个案例和教育之间的逻辑关系。这两天我们看到了各种论断和推文,然后今天上午我们等到了凶手精神残疾的事实,虽然还有待司法进一步鉴定。我们都应该让自己做一个友善的人,同时也不能因噎废食把社会看成地狱,更不能把思想交给别人,在别人划定的圈子里做精神奴隶。读了评论员曹林老师的文章,心有戚戚,获得授权,题目为我加编。他的公众号:zqb_caolin。




摘要:越是极端而让人用常识无法理解的案件,可能需要“越多的事实”才能理解――甚至很多事情就是正常人无法理解的,因为那是精神不正常的“病人”干的。不去耐心等待事实,不把分析建立在事实基础上,而是靠脑补去判断、靠冥想去推理、靠抖机灵式思维去解析背后的极端,结论只能是南辕北辙



评论家评点时事,最怕遇到的就是精神病人――怕自己的评论被精神病人“打脸”。面对一件无法理解的事,评论家绞尽脑汁故弄玄虚在那里得啵得啵分析大半天,搞得自己像洞悉一切把握真理的上帝一样,又是深入剖析心理,又是挖掘深刻原因,结果其实很简单,是精神病人干的。一堆貌似高深的分析,不过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。

近来的武昌火车站惊悚血案就是如此,一碗热干面多收一元钱引发的惊天血案,自媒体评论故弄玄虚飞了一整天,什么订立规则的破坏规则,什么底层互害、底层之恶、底层沦陷,什么“菜刀教你讲道理”,什么“一切道理都失效的时代”,各种奇特刁钻的角度,各种牛逼闪闪的分析,让本就不理解的事变得更加无法理解。媒体最新调查显示,杀人嫌犯原来是精神二级残疾,被曝去亲戚家拜年都带着菜刀!这再次说明,一事当前,自媒体太多记者太少事实不够用,当下不缺观点,缺的是事实。一篇新闻调查就能让人明白的事,让无数玩弄深沉的自媒体评论弄得云山雾罩。



想起一个段子,用在这里好像挺合适:一舍友常年逃课蹲宿舍。一天,我和下铺的一起回来,发现他不在。我看了一眼桌子,坚定而深沉地说:烟头还未完全灭,应该没走远。下铺的摸了一下显示器,很有把握地说:还有余温,应该刚走。这时候就听那哥们躺在床上喊了一句:傻逼,躺床上连看都不看,还特么装福尔摩斯!

评论家一思考,精神病人就发笑。这不是第一次了,已经有过多次教训,比如某次校园惨案,评论家分析了大半天深刻的体制原因,分析了各种报复社会的原因,各种深刻的归咎,很快报道称是精神病人制造的惨案。还有邵东杀师案,调查显示是一个身上有着极端反社会人格的病人疯狂杀人,并没有什么深刻的社会原因、体制根源或教育症结。评论家似乎特别不愿意面对“杀人者可能是一个精神病人”的现实――如果事实那么简单,就没评论家什么事了。可很多时候事实本身就是那么简单,就是一个有着较严重精神障碍的人受到刺激后精神失控疯狂杀人,“一碗热干面”只是一个诱因。

我特别不能理解有些评论,只要某个案件跟穷人相关,立刻会往什么底层之恶、底层沦陷、底层互害的分析框架上靠,可很多恶其实跟身份没有什么关系。搜索一下,富人类似的恶并不罕见,比如这条新闻:宝马男打死收费员,几块钱停车费引发惊天血案。心理学家津巴多有著名的“路西法效应”理论,他通过监狱实验证明,人的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,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做出可怕的事情。没有暴力的天性,只有暴力的环境,你觉得衣冠楚楚的人,在某种环境诱因下一样能做出令人发指的行为。



越是极端而让人用常识无法理解的案件,可能需要“越多的事实”才能理解――甚至很多事情就是正常人无法理解的,因为那是精神不正常的“病人”干的。不去耐心等待事实,不把分析建立在事实基础上,而是靠脑补去判断、靠冥想去推理、靠抖机灵式思维去解析背后的极端,只会陷入种种逻辑误区,主要有以下一些思维谬误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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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一,深刻归因。总认为一个看起来挺极端的事件背后,一定有一个“深刻的社会原因”和可以复制到其他个案分析上的“体制性因素”。很多人脑子里积累了很多这种“深刻社会原因”,看到一个事情,就把这些“深刻社会原因”往上面生拉硬扯生搬硬套。就像一个在房间里想要出去又不知道怎么办的人。他试着从窗子出去,但是窗子太高,他试着从烟囱出去,但是烟囱太窄,其实只要他一转过身来,就会看见房门一直开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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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二,“现象归纳癖”和“规律强迫症”。总想把某一件事归纳为一种社会现象,从一件事里演绎出某种规律。其实,很多事件就是个案,非常极端的个案,并没有某一类现象与之对应,更无法上升到某种可复制、可把握的规律――但纯粹以个案来观,似乎就凸显不出分析者的高深。有些分析家热衷于将简单事情复杂化、专业化、学理化,不好好说人话,无非凸显一种优越感和存在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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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三,单一归因。也就是努力寻找到一个单一、强大、简单、清晰的原因去解释,指向一个矛头,得出一个简单粗暴、易于传播的结论――其实很多事情的发生是多原因共用作用的结果。手持单一原因,排斥其他原因,坐井观天,作茧自缚,关进了自设的逻辑牢笼,陷入了思维的盲区,越想越有道理,也离复杂的事实越来越远。


4


其四,迫切归因。事实并非一次性呈现,完全浮出水面会有个过程,需要完整事实才能作出靠谱的因果分析,而很多人特别急躁,事情刚发生,事实还在调查之中,就进行迫切归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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